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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 发布时间:2023-04-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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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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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以资遵循。

第二章 政策理念

第二条 本公司认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企业管治及董事会行之有效的重要性。

第三条 为达到可持续且平衡的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适当的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第四条 本公司致力于选择最佳人选作为董事会成员。甄选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除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外,亦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国籍、文化背景及民族或种族。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

第五条 本公司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并在甄选过程中充分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监察本政策的执行,并在适当时候检审和修订本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委任将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充分考虑各位候选人的优点并按照客观标准进行。

第三章 监督及汇报

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将会讨论对本政策的修订。

本政策之披露

本政策将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用作公开信息。本政策概要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的进度将每年在社会责任报告内披露。

附则

公司随时关注国内外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相关政策及发展趋势,检查并改进本政策,以提升可持续发展成效。本政策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必要时修订本政策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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